甘肅推行“智慧+柔性”生態執法新模式
執法頻次壓減過半 企業免罰超3700萬元
每日甘肅網12月3日訊 據蘭州晚報報道 12月2日,甘肅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,通報今年以來全省生態環境執法工作進展。數據顯示,今年1至10月,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大幅壓減不必要的現場檢查頻次,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同比減少54%,切實為企業減負松綁。
“無事不擾”+柔性執法
制度創新為企業松綁減負
“減量”的同時,省生態環境部門通過制度創新實現“提質”。一方面,甘肅省全面實施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,將1263家環境管理規范、信用良好的企業納入清單管理,對清單內企業堅持“無事不擾”原則,今年前三季度,這些企業的現場檢查頻次同比下降35%。另一方面,積極踐行柔性執法理念,于今年8月正式印發《甘肅省生態環境領域“兩輕一免一重”行政處罰事項清單(2025年版)》,明確對符合條件的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。截至目前,已對50起案件作出免罰決定,累計免罰金額達3792萬元。
制度優化的背后,是執法方式的深刻變革。甘肅省充分運用數字化手段,推動生態環境執法從傳統“人海戰術”向“智慧監管”轉型。目前,全省已有1386家企業接入“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”,布設監控點位2723個;在黃河流域,率先引入“水質指紋”污染物溯源技術,建成覆蓋21家重點企業和9大重點行業的污染物“指紋庫”;此外,“動態管控系統”“用電智能管控平臺”分別覆蓋202家和121家企業,形成多維度、立體化的非現場監管網絡。
甘肅省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周璟透露,在《清單》實施前,省生態環境廳緊扣相關法律法規,組織專業法律團隊與執法骨干聯合攻關,在廣泛借鑒北京、上海、遼寧等地經驗基礎上,系統梳理多年執法實踐,最終形成具有甘肅特色的“兩輕一免一重”清單制度。
“三個首次”+量化裁量
清單機制讓執法更精準有溫度
作為全省生態環境領域首次出臺的減輕處罰清單,該《清單》由從輕、減輕、不予、從重四個子清單構成,共65項,突出“三個首次”創新:一是首次明確13項減輕處罰情形,其中7項為“應當減輕”的具體適用條件,6項為法定減輕情形的細化;二是首次將“不予處罰”細分為“輕微不罰”(21項)和“首違不罰”(12項),厘清邊界,避免“一刀切”;三是首次引入量化罰款計算公式,通過“機器算+規則調”實現科學裁量。周璟舉例道,某企業因未按規定開展水污染物自行監測,按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應處以2萬至20萬元罰款。經裁量計算器初步核定為10萬元,但因企業主動消除危害后果,適用從輕處罰公式后,最終罰款降至4.4萬元。
首席記者 趙文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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